说起房价这个话题
相信很多人和三哥一样
都会感到高、实在高
但是最近在重庆綦江区
却发生了一件“怪事”
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
总价却只卖100元
比“白菜价”还“白菜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重庆人蔡某明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面积为132.63平方米,市场价预计至少为60万元以上。今年年初,蔡某明仅用100元的价格就将此套房产售出。
百平米房屋百元卖?
蔡某明为何要贱卖自己的房子?
原来,2017年,蔡某明和父亲蔡某洪欠下几十万元债务,败诉后为了逃避还债,不仅隐姓埋名、东躲西藏,甚至还玩起了“金蝉脱壳”,而这套估值至少60万元的房产“百元大甩卖”就是出现在其逃债期间。
这出“偷梁换柱”虽然高明,却遇上了执着的法院执行人员。债权人胡某屡次奔波于重庆、贵州等地要求蔡家父子履行法院判决,还钱!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向华坪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家在外地,华坪法院执行人员及时向重庆市綦江区执行局寻求协助查询,并前往綦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蔡某明家这套房的信息。
在追查中,执行人员发现这套挂牌二手房的购买人也姓蔡,而且从公安机关查询得到的信息表明,这位买房人就是被执行人蔡某明的女儿。
为防止被执行人蔡某明及第三人蔡某故意再次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华坪法院执行人员马上对这套房产予以查封。
而蔡某称自己在成都上班,房产已归其所有,法院应找她父亲蔡某明追要欠款,她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最终,在法院和公安的介入下,身负债务的蔡某明主动联系了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委托他人于2019年4月9日到华坪县法院全部交清了执行款。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超告诉记者,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属于拒执范围,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配图)
那么
老赖的哪些行为是在恶意转移财产?
发现了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的转移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诉老赖这种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老赖和串通之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比如老赖让欠他钱的亲戚或朋友不要还钱了,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撤销权诉讼,撤销老赖的民事行为,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债权人也可申请撤销权诉讼处理。
来源:华坪县人民法院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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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到哪儿都寸步难行,就别自作聪明了,点朵小花,警醒所有的老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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