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黄某城、黄某福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某城、黄某福等8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城、黄某福等人在黄某云的纠集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陵水南平农场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黄某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盗窃罪追究被告人黄某城等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海口日报
记者:赵莎
编辑:禤达锦
审稿:陈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