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大豫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称有人“肇事逃逸”,民警经过缜密调查,发现这起事故原来是一起乌龙追尾案。
近日上午9点40分左右,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大豫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逃逸事故,接警后大豫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赴到现场。报警人高某称自己的新车被一辆红色厢式货车追尾,肇事车辆逃逸。
随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并根据高某提供的车牌号联系到了这辆红色厢式货车的驾驶员葛某。
民警调取了事故前后路段的监控,发现确实有另外一辆红色厢式货车,也在这个时间点经过该路段,民警与该车驾驶员取得了联系。该驾驶员表示,当天确实追尾了一辆小型汽车,但当他准备下车与小汽车车主交涉时,小汽车却一脚油门加速向西驶去。
5月27日下午交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前往大豫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高某得知事情经过后意识到了自己的判断失误与被冤枉的葛某达成了和解。
警方判定另一辆红色厢式货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汽车产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该货车车主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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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细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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