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失联50天的90后徒步爱好者冯浩,与搜救人员在格尔木市乌兰乌拉湖东侧50公里处相遇。冯浩女朋友林夕告诉记者,冯浩是自己走出来的,目前一切都好,他们在回程的路上。
据李志森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林夕在车上哭泣,李志森问下车的冯浩,“以后还继续吗?”冯浩说,“下次找个难度更大一点的。”
△点击视频观看 视频来源:钱江晚报
对于冯浩和他两位伙伴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行为,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开出了每人5000元的罚单,但劫后余生的冯浩却表示异议并提出复议,旋即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巨大争议:
情侣的言行 惹怒全国网友:
50天的联合搜救,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网友表示:搜救费也应他们自己承担。
还有网友认为,这对情侣无视规定,浪费公共资源,应当加大处罚力度,避免再犯。
安多县林业局负责人8日上午告诉中新网记者:截至目前,冯浩及女友仍未露面缴纳罚款。
穿越无人区失联50天 杭州小伙断粮7日吃草根重回“人间”。
▲视频来源:新京报
冯浩与林夕不认可处罚
“我接受,我也写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李志森说,他同时对所有参与救援的人表示感谢。
在一张安多县森林公安局5月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清楚写着,李志森因“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5月6日,非法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处罚款5000元整,于2019年5月21日前交齐。
尽管李志森称,4月26日,他和林夕参与的救援获得批准,但从公安局的处罚来看,这次进入无人区依然被定义为“非法穿越”。
除了林业局,其他相关部门也对李志森进行口头批评教育。此前,李志森和林夕都曾完成过对羌塘的穿越。
据红星新闻报道,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向记者确认,已对三人非法穿越羌塘无人区一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罚款5000元,李志森已经接受处罚,但是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他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而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表示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据悉,冯浩与林夕计划提起行政复议。
记者拨通林夕电话向她确认罚款情况,但被她挂断。
李志森也告诉记者,他本来打算于今日离开安多,返回拉萨。但上午他又被森林公安叫回,不得离开。目前,他和林夕、冯浩两人已经分开。
资料图:冯浩获救。图片来源:同行者李志森微博
穿越无人区为什么会被罚款5000?
从李志森微博展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为“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根据《行政处罚法》(经查,当地公安机关疑似笔误,应为《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伍仟元整的处罚”。公安机关作出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有理有据,在尺度上的拿捏也恰如其分。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予此次事件三名“驴友”顶格处罚,恐怕是因为国家及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早已三令五申,然而当事人依旧视而不见。
部分搜索人员。图片来源:李志森微博
珍视生命 保护生态
羌唐无人区位于藏北,是青藏高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基因库,在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价值很高。由于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区特性,绝大部分地区气温低、日照多、蒸发量大,这就导致植物和作物生长极其困难,生态环境极其脆弱。
早在2015年,新疆青海西藏三地就曾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将对涉及三大保护区的非法穿越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近年来徒步爱好者屡屡在羌塘无人区失踪,在穿越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提醒广大徒步爱好者珍视生命、保护生态,很有必要。正如一位救援队员所言,“羌塘是真正的荒野。对自然,人应常存敬畏之心。”勇敢不是逞强,宁静是最大的保护。
来源: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新京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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