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2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局住房处袁德志处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这一问政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对广大网友提出的若干问题进行解答。
2019年我市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高新区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2.8万套(户),截至6月底,已启动棚改19115套(户),占年计划的66.8%。
青岛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危旧房”和城中村中的“陋旧村”
袁处长在此次问政中介绍道,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24号),我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危旧房”和城中村中的“陋旧村”。危旧房是指用于居住的筒子楼、破旧平房和倒危房。其中,筒子楼是指缺少独立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的非成套住宅楼;破旧平房是指没有给排水、燃气等基本公共配套设施,居住条件恶劣且房屋破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平房;倒危房是指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陋旧村是指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面积普遍狭小,房屋破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通过市场化改造资金难以平衡的城中村。
2019年青岛市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2.8万套(户)
据了解,我市棚户区改造应该是从2013年开始的,对于这几年我市棚改工作情况,袁处长介绍道,棚户区改造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因此踏好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是棚改工作顺利推进的动力源泉。为此,自2013年以来,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地方性法规、指导性意见和配套文件在内的法规政策文件,系统地构筑了棚改法规政策体系。
自2013年起,我市每年都将其列为向市民承诺必须完成的“市办实事”,2013-2018年,我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22.5万套(户)。2019年,我市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2.8万套(户),截至6月底,共启动棚改19115套(户),占年计划的66.8%。通过近年来的棚户区改造,我市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成为“宜居青岛”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同时,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功能显著提升,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加快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换代进程,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个人首次购买90平以下改造安置房可按1%税率计征契税
关于棚改安置住房税费减免相关的问题,袁处长在问政中介绍,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及因征收重新购置安置房屋,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问政中,有网友咨询,房屋的拆迁评估价格是政府定价么?对此,袁处长表示,按照国务院房屋征收条例和我市房屋征收政策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通过协商或投票等方式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和我市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评估确定补偿价格。补偿价格一般采取市场比较法,结合区域、楼层和朝向等因素确定,实行“一户一价”,并在征收现场进行公示。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征收时,对房屋实际面积认定有异议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对此,袁处长表示,我市房屋征收条例和棚改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如果网友对房屋实际面积有异议,建议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和反映。
关于市南中片老城征收因国开行不贷款,中止问题,袁处长表示,根据国家棚户区改造资金政策调整,从2018年开始,棚改改造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棚改债券解决,由于市南区棚户区改造亏损,不符合棚改债券发行要求,导致改造资金筹集困难。目前我们正在与市南区政府研究解决思路,拟通过区级每年安排专项改造资金和结合老城区城市更新资金筹借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在实施改造。
崂山区张村河沿岸片区已纳入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的控规范围
崂山区张村河两岸的旧村,请问什么时候改造?对此,袁处长答复,社区在具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实施村庄改造前提条件的基础上,项目分析可行,社区居委会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同意率达到95%,经社区申请、街道及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可启动村庄改造相关工作。崂山区张村河沿岸片区有12个社区未启动改造。该片区已纳入了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的控规范围。目前,崂山区正在积极推进张村河沿岸社区村庄改造房屋调查、土地调查、盈亏分析等前期准备工作。待准备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社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依程序适时启动村庄改造工作。
宜昌路31号项目计划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
另外,有网友咨询,宜昌路31号项目何时开工,袁处长表示,经了解,宜昌路31号项目土地入储手续由土地整理单位海湾集团负责办理,由于老企业搬迁项目涉及土地出让手续办理较为复杂,环节较多,耗时较长,目前海湾集团完成了土地定界、确权、住保附加条件、评估备案等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并且已明确了下一步推进路径。目前市北区政府正进一步督促海湾集团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加紧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手续,项目计划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力争土地出让后三十个月内竣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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