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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获悉,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原则通过《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据悉,该方案的调整,是通州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的一次历史性转折!
PS:如此重要的信息建议大家都分享下收藏好~
据媒体报道,根据市级对棚改项目减控成本的要求,该方案部分安置补偿标准有所收紧,并且这次所制定的安置补偿标准日后将适用于全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项目,具体特点如下:
安置人员的认定方面,除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其余安置人员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宗宅基地上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应安置面积+控制安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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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分档计算方式。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67平方米,新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00平方米。
A:当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不高于面积控制标准时:
应安置面积=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70%;
B:当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高于面积控制标准时:
应安置面积=面积控制标准*70%+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出面积控制标准部分面积*50%;
每宗宅基地按宅基地面积计算应安置面积时,最大不高于267平方米。
小贴士:一宗宅基地因选房或户型原因,控制安置面积最大不超过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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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置人口数计算应安置面积时,原则人均选择45平方米。
但长期在此居住、未享受过征收、拆迁安置且本市范围无商品房及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安置人员可享受人均50平方米安置面积。超出宜居人口数外的安置人员可享受人均3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小贴士:宜居人口数是指,合法宅基地认定面积÷宜居面积控制标准(33平方米/人)后向下取整。
长期在此居住人员,是指2009年1月1日(不含)前,在拆迁范围内户籍登记在本宗宅基地内未发生迁入、迁出变化,且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一直在本址生活居住的安置人员。
取消新生儿安置,调整为仅给予新生儿一次性货币化补助。
小贴士:可享受新生儿补助的,是指一宗宅基地内,搬迁期限届满之后至《安置房入住办理通知书》送达前,安置人员新出生落户在本村的婚生子女,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拆迁人直系血亲。
也就是说,如果你家还没有拆迁,今后如果要拆迁,都可能将参照这个标准~
接下来,再看下此前曾有拆迁计划的区域,小编如果整理的不全大家再补充……
张家湾
按照规划计划,张家湾镇北部(城市副中心范围内)将尽快启动六小村、梁各庄村、东六村棚改项目
南部地区是美丽乡村,未来的总的发展趋势是通过打破村庄现有边界,进行科学合理的合村并点,让群众集中安置上楼。
马驹桥
此前报道,马驹桥将推进8个村棚改。马驹桥镇起步区已完成开发建设,将启动西店、马村、大白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纳入全区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范围。
日前《通州区2019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提到“启动通州老城区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去年10月,通州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咨询服务就已中标。
实施地点:北京城市副中心,包括北苑街道、新华街道、中仓街道、玉桥街道、永顺镇、梨园镇、国资委所辖平房(最终以实际确定为准)。
项目规模:村居民院落约2311宗,村居民约7076人。项目涉及50个片区,用地面积约128.8公顷,房屋建筑面积约36.8万平方米(项目基础数据最终实际调查为准)。经初步估算项目棚改总成本约178.66亿元(项目成本以实际发生及审计认定为准)。
今年启动一期,明年或者后年可能还会有二期、三期工程。在通州老城区内的平房或许都将一步一步进行棚改~
小编这里简单梳理了几个或将启动的棚改项目。新的补偿方案调整后,这些村的棚改都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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