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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朋友都接到过类似电话吧
明明是陌生来电
对方却能准确报出自己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自己从未跟对方有任何交集,
自己的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
随着网络的普及,在网上倒卖各种公民个人信息为许多不法分子提供了生财之道。这种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极大地侵害了公民的权利,为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
近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邵某、费某以及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审查:2018年10月,犯罪嫌疑人邵某在安徽省合肥市开了一家科技公司,通过拨打公民的手机号码,帮贷款公司推广产品。为提高电话接通率,增加公司收入,邵某聘请犯罪嫌疑人费某、王某做公司高管,负责非法接受贷款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从网上非法购买或交换电话号码、或者销售公司掌握的电话号码。
为维持公司正常运营,邵某聘请犯罪嫌疑人邱某娟、范某某等人担任公司的电话客服,负责拨打电话推销贷款产品。邵某、王某、费某非法接受、购买、交换而获得的电话号码达70万个。经查实,费某根据邵某的指示还销售了34150个号码,王某根据邵某的指示购买了21000个电话号码。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邵某、费某、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批准逮捕邵某、费某、王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者个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需小心保护、谨慎提供,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另外,请大家在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丢弃快递单据、车票机票等,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来源:广西贵港检察
编辑:西江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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