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代的人们来说,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很多人都认为,倘若婚姻之中只剩下了彼此的厌恶的话,那么还不如一拍两散来的好。但是,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子却没有这么大的自主权利,很多女人嫁给了不合适的男子之后,却被迫要和他们过一生,十分悲惨。在封建社会向民主社会过渡的阶段,女子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提升,一些女性凭借自己的魄力成功离婚,逃出了魔窟。
人们对于溥仪都非常熟悉,此人是清朝的末代皇帝,也是一个悲惨的人。他有一个妃子,名为文绣。 文绣出生于1909年12月20日,文绣是满州八旗中的鄂尔德特色蒙古族,在八旗中属于上三旗的镶黄旗。祖父名锡珍,父亲名端恭,曾任内务府主事,文绣为端恭的继配汉族蒋氏的长女。
文绣家境不错,因此8岁的时候便去小学读书了,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了傅玉芳。文绣是个聪明的人,因此各门功课都还不错,深得老师的宠爱。
在1921年春天,敬懿、荣惠、端康三位太妃与旧有的王公大臣,以及溥仪的亲生父亲载沣,决议要给逊清小皇帝溥仪选个皇后,举办大婚。1922年3月, 17岁的郭布罗·婉容得选为皇后,14岁的额尔德特·文绣得选为皇妃。
然而,这场婚姻却是不幸的,他们即使结婚了九年之久,但是因为溥仪生理上的缺陷,两人只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
这样的生活令文绣痛苦不堪,文绣的远方表姐毓璋的女儿玉芬知道了文绣的现状之后,为其难过不已,并告诉了她解决的办法:“现今是中华民国时代,法律上写着男女平等,而溥仪早已被撵出皇宫,是平民一个,不是什么‘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你应该请个律师,写状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离婚,另外索要抚养费。”
文绣也是知道离婚的说法的,但是之前的她并不敢这么做,有了玉芬的支持后,她最终下定决心和溥仪离婚,为自己争取人生自由。于是乎,文绣请来了三个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诉状:“控告溥仪虐待文绣,使其不堪忍受。溥仪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一幸。决意离婚,索要个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赡养费50万元。”
最终,两人成功离婚,但是却也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里面包含了三条内容:一、离婚后,溥仪付给文绣生活费5.5万元。二、允许文绣带走穿用的衣服和日用品。三、文绣回北平母亲家生活后,不得做出有损溥仪声誉的事情。
文绣虽然成功离婚了,但是却也赔上了自己的一生的幸福,再也没有出嫁。文绣的经历,让如今的我们,为之心疼不已。
参考资料:《清史稿》、《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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