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对方未能如期前来协商而跑到龙江交警中队事故处理大厅举报,为了向民警证明是对方的责任,气愤之下还拿出视频证据,结果却让办案民警大吃一惊——经查实,双方因涉嫌追逐竞驶被交警查处。今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通报了这一案件。
一车载十几个煤气瓶(图源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显示:两车相互疯狂“别车”!
据了解,4月26日下午,一名30多岁的男子来到龙江交警中队反映,怒气冲冲地对着交警喊了起来:“我要举报!我开小汽车,被一辆货车活活逼了几公里,对方不仅撞上我的车,现在还玩失踪不肯来协商。”随后民警把对方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看了一遍,发现事情不简单。
视频中,在红绿灯路口等时,一辆货车突然从旁边车道插了进来,想向右变道插在小汽车前面,但小汽车也没让它得逞,一脚油门冲了上去。货车插队未果,加速往前跑,小车掉头后往前开了20余米后,货车从后面追了上来,并且超过小汽车,随后两车开始了疯狂的“别车”“逼停”行为,先后相互别车有7~8次之多。最后,两辆车在乐龙路龙良跨线桥因擦挂结束了这场危险的闹剧。
事故发生后,两人进行协商,约定26日下午到交警中队处理,没想到驾驶货车的司机覃某没来,所以小汽车司机陈某觉得生气,他觉得是因为货车司机变道在先,又数次别他的车,现在还不来处理,他是受害者,所以才跑找交警讨个说法。
据了解,当天覃某驾车将十几个空煤气瓶送回气站时,在乐龙路南坑路口红绿灯时,为了不用排队掉头,他直接从直行车道向右边的掉头车道变道,但小汽车不让他变道。就这样一个加塞的导火索,燃起了后面两车接近3公里的追逐。
两人就这样一路追逐了近8分钟,直到发生剐蹭才停下来。
双方司机都被处罚2000元!
交警经过调查,覃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而陈某也因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吃了“罚单”, 被处以罚款2000元。
交警表示,这个案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的交通违法,如果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广州日报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曾毅、王名润 通讯员:庹鹏、何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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