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度第七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要求,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后才能上岗。
河北省冀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定于2019年7月16日开始举办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防设施施工、检测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培训结束后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实践操作考试,凡结业成绩合格者,将于结业后15个工作日内颁发《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根据申请情况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职业技能考核。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年龄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
2、开课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22日
3、报名地点:河北省冀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1006室
4、报名咨询:
电话:0311-85127119,13933184397
②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电话:0311-87227617,15369120790
5、乘车路线:石家庄市内乘坐游1、游11路公交车,在岳村站下车即到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一张、复印件一张。
2、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须与电子版照片一致),电子版1张(要求:电子照片底下白边写上“名字+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可参考如下图:
3、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电子版扫描件1张(如学历证书丢失,可提供本人户口本及本人页电子版且满足初中及以上学历要求)。
4、单位开票信息纸质版1份(请带全以下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学员结业时统一发放培训费用的发票。
5、电子版资料请提前发送至学校邮箱2949887059@qq.com,请在相应的电子版资料命名为姓名+照片/身份证/学历。
1、学费2000元/人(含教材、文具、资料、午餐),鉴定费305元/人,合计2305元/人,可通过现金或汇款支付。
账号:698469099
开户行:民生银行新华西路支行 。
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学费的学员报到时请带上转账或者电汇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因涉及开发票,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咨询本单位财务,准备一份纸质版开票信息,学员核对无误后,发票一旦开具均不予更换。)
2、住宿:外地学员食宿费自理(学校提供午餐)。需住宿学员,学校可联系附近协议快捷酒店,并可出具正式票据。
3、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每人须以现金的形式交纳鉴定费305元,由学校代收,发票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北)站开具,统一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旦开具均不予更换。
请于2019年7月16日前,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行简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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