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共临淄区纪委、临淄区监委对临淄区雪宫街道桑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全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全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违反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分配回迁房,造成集体资产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郭全荣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桑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全荣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此外,临淄区纪委通报
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
强化警示教育,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中共临淄区纪委对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分别是:
1.齐都镇刘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伟才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时任齐都镇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伟才在未履行民主议事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组织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共10人,以考察学习为名进行公款旅游。2019年6月,齐都镇党委给予刘伟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齐都镇刘家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路爱玲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7月,时任齐都镇刘家庄村村委会委员路爱玲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从齐都镇政府领取的村民刘某某危房改造补助款中的0.15万元克扣并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4月,在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临淄期间引发村民重复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齐都镇党委给予路爱玲党内警告处分。
3.齐陵街道毛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振刚虚报道路硬化面积套取财政补助问题。2011年5月,时任齐陵街道毛家村村委会主任吕振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毛家村道路硬化面积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17.322万元,用于本村道路硬化工程支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019年6月,齐陵街道党工委给予吕振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凤凰镇大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昌森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孙昌森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直至发展为正式党员期间,向党组织隐瞒其两次受到刑罚处罚的严重错误。2019年6月,凤凰镇党委给予孙昌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金山镇西刘村村委会主任杨洪布拒不履行法定赔偿义务问题。2013年11月,杨洪布因拒不履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的法定赔偿义务,被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2019年6月,金山镇党委给予杨洪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临淄纪检监察网
编辑:张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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