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别以为高空坠物离你很远,面对高空坠物,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那么,我们怎么预防避免高空坠物呢?
粗略统计发现,高空坠物主要有三个来源:
一是建筑物外墙及广告牌、灯箱等;
二是高层居民随手丢下的弃物;
三是阳台放置的花盆、木板等闲置物。
避免此类事件,需要小区物业或是商户管理方,对高层楼房的隐患定期巡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比如,高楼层外墙瓷砖是否有老化脱落现象;公共区域监控摄像画面是否正常;建筑物顶层是否有砖头等杂物!做好这些工作能够有效避免在这些方面的隐患,并且在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后能够清晰划分责任!
仅靠物业公司还不够的,小区业主也要提高警惕,对自家的设施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比如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等。此外,要留意自家阳台、窗台上,如花盆等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避免因大风等天气原因造成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的法律后果
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应对?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应对?
1.采用相应的措施。设立“小心高空抛物”警示牌。安装摄像头,提高高层住宅监控。
2.尽到宣传和提醒的义务。定期宣传,加强业主的自身素质。将高空抛物的危害或相关案例告知业主,引起业主重视。
3.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
4.避免公共区域外墙放置搁置物及悬挂物。
5.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
6.注意公共区域的维护和养护。
7.规避风险。物业公司可购买公众责任险,转移避免损失。
发生高空抛物/坠物时怎么办?
当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应采取以下行动:
1、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
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
3、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
4、记录一切详情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如高空坠物引起有人受伤,管理人员应做到:
1、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
2、协助照顾伤者。
3、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
4、封锁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
5、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6、报告物业经理通知安保部主管及呈交书面报告。
7、协助赔偿事宜的调解。
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人故意可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免责事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人责任是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第三人责任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企业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三者责任和受害人故意的归责原则是按照民法一般理论,参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尽管物业公司可以将不可抗力、第三者责任、受害人故意作为自己的免责事由,但是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
物业公司可从举证方面提供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①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②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③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总之,证据至关重要。
呼吁业主:
1、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生活垃圾请袋装后,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4、高空抛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业主间应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做好相互监督和提醒;
5、尽量不要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个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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