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方敏从这大半年老公的反应做出决定,要让父母来做自己“不行”时的监护人,也就是说救治方案,财产动用等各方面均由父母说了算,而不是老公。
本文作者丨王玉臣律师(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人生的前30年对于杭州姑娘方敏来说,顺风顺水。父母早年经商,在她婚前就给她备下了五套房产。老公是家人介绍的,恋爱一年,结婚五年,孩子四岁。
32岁的方敏去年下半年确诊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即俗称的“渐冻人”。当时方敏感觉背脊老是阵阵抽紧,没想到确诊得了这么个病。她知道自己全身肌肉会慢慢萎缩,然后吞咽困难,发展到最后可能就是呼吸衰竭。
老公陪她辗转了几个医院,得到了统一的诊断结论。后来家庭气氛就压抑了。买来轮椅的那一天,方敏跟老公说,要不,卖一套房子吧,治病要花钱。老公不同意,冲口而出:“那总要先考虑女儿的咯!”方敏愣住了,老公也看看她,两人之间第一次如此尴尬。
什么是“意定监护”?
今年年初,方敏和父母一起到杭州国立公证处,咨询“意定监护”。按照原本法定监护的顺序,如果是已婚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监护人,接下来再是父母。
方敏从这大半年老公的反应做出决定,要让父母来做自己“不行”时的监护人,也就是说救治方案,财产动用等各方面均由父母说了算,而不是老公。
1.法律上
从法律上讲,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丈夫无权干涉,更无权拒绝。也无权打着女儿的旗号拒绝。对于女儿来说,母亲的命也是更重要。
再退一步讲,哪怕不是婚前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一半是妻子的。再者,没有钱治病了,从最基本的夫妻互相扶持的义务来看,也应当优先筹钱治病。
2.道德上
不说法律,只说道德。这位丈夫的反对显然也有失最基本的人伦道德。反对妻子卖自己的婚前财产治病,难道是想等着妻子去世了好继承?
3.这位女士
建议这位女士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尽快指定监护人,指定一个靠谱的,真心对自己的。同时,也可以立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提前做下处理。如果不立遗嘱,万一将来离开这个世界,那位反对卖房治病的丈夫就是第一序列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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