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考试之前家长 按学校要求交了750元
洪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小龚之前就读进贤县三中,平时爱玩手机,比较顽皮。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和管理,洪女士于2017年上半年将小龚转学到江西省西山学校。两年半的时间,她先后支付了8万余元的学费和生活费。
今年4月19日,学校工作人员唐四宝(音)在家长群里发布通知,要求高三年级家长缴纳750元的高考3天住宿、车费、饭费等费用。洪女士称,出于对学校管理的放心,她当晚便将750元费用通过微信转给了唐四宝,且高考期间听从老师劝告没有陪考。
如今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洪女士认为,江西省西山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应:校方拒绝担责 称所收费用仅包含食宿
6月11日,记者陪同洪女士来到江西省西山学校了解相关情况。该校政教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证实,高三学生缴纳的750元费用是学校要求的,用于给学生提供高考期间的食宿、为考生做出提醒并组织考试。
“既然学校有提醒、管理的职责,现在出了事,为何不肯担责?”洪女士如是说。随后,该李姓工作人员改口称,750元的费用只包含为学生提供住宿和吃饭, 并否认是学校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唐四宝(音)。唐四宝称,6 日下午,由他带队的考生入住进贤县皇庭大酒店。酒店距进贤县三中考场1公里左右,步行只要十几分钟。8日下午1时40分许,与小龚同一个房间的同学叫过他,但小龚没有理会。自己也敲过小龚的房门,但无人应答。下午1时50分许,其他考生已在楼下集合,唐四宝又安排班长去敲小龚的房门,但仍无人应答。由于英语考试要求考生在下午2时45分前进入考场,为了不耽误其他考生的时间,他只能先带领其他考生步行前往考场。
唐四宝表示,高三的学生都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的管理方面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