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做出优惠调整。
公告中指出,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所谓“符合条件”,公告也给出明确定义,即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需要高额投入和长期坚持。中国在这两个领域的确存在不少关键性短板,比如CPU、光刻机、数据库、操作系统等。此次优惠政策对于集成电路和软件行业的发展将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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