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黄女士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城某银行ATM机上,将1200元人民币汇给在大连读书的女儿,每个月月底,她都是这么做的,这笔学习生活费能让在远方的女儿安心学习,黄女士这么想着离开了银行网点。
然而过了数天之后,黄女士从女儿处得知,其并没有收到钱。
唉?!怎么回事,明明把钱存进柜员机了啊。黄女士十分纳闷,便来到银行网点询问。
银行工作人员接待了黄女士,在核实情况后,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你的钱在都安交警那里呢。
为什么?
原来,黄女士当天存完钱后直接离开了银行,然而,其所存的钱有1100元因操作问题被ATM柜员机退回,并没有实际存进去。后来,一名韦姓群众发现了柜员机上的退钞,好心的她便拿起现金去追寻失主,然而并没有找到。
这名好心人心想失主发现现金丢失一定会很着急的,便想到把钱交给中面上执勤的交警,于是就来到县城中心十字路口,将拾得的钱款交到执勤交警手里,希望通过交警能找到失主。都安交警随后与银行联系共同寻找失主线索。
5月31日,黄女士和两名银行工作人员来到了都安交警执勤岗亭,大家进行核实后,交警将1100元人民币归还给黄女士,黄女士非常激动和高兴,向民警表示感谢,并称要面谢那位拾金不昧的女子。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反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来源:广西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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