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本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小张的父母不愿重复丧子之痛,并没有亲自出庭,而是聘请律师代为应诉。“猝死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有效的急救措施,为了防止二次伤害,我们不能采取更多行动,毕竟我们不是医疗单位。”地铁公司代理人表示,小张自从倒地后就没有过任何动作,立刻丧失了意识。公共场所的急救义务仅限于普通的摔伤、身体不适,小张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一般公共场所的职责范围,作为非专业人员不能擅自处理。站务人员为了防止脸部朝下的小张窒息,为他垫了一块毛巾,并尝试与他沟通。
地铁猝死索赔150万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在地铁站员工的注视下去世。”小张父母的代理人指出,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对伤者面部出血情况没有实施包扎,只是垫了块毛巾防止窒息。而第一个发现伤者倒地的是清洁人员,在发现伤者倒地后,不管不问,反而关上了卫生间的门,继续清洁。整个过程中,地铁公司足有10至20名工作人员在现场经过和查看,但无一人实施急救,地铁公司工作人员有严重过错。小张父母认为,作为客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企业,乘客有理由相信如果在地铁站内出现危及生命的状态时,应得到及时合理的保护。但事发时站务人员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甚至没有基本的急救常识。
不过,针对小张父母的质控,地铁公司方面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首先,保洁员是外雇人员,和公司无关。此外保洁员以为小张是自己摔倒,没有急救的意识。其次,小张倒地仅30秒,地铁站工作人员、民警就赶往现场了。因对方意识不清无法交流,怕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只能等待专业急救人员。此外,根据相关鉴定可得知,小张的死因系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心源性猝死。截止目前,因双方不同意调解,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