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韩联社)
当地时间 25 日,首尔高等法院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朴槿惠 5 年有期徒刑,追缴 27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 1573 万元),较一审的 6 年和 33 亿韩元有所减少。朴槿惠当天缺席判决。
韩联社报道,朴槿惠涉嫌从 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合谋 3 名亲信,从前后 3 任国家情报院院长处,收受 35 亿韩元的特别经费。法院在一审中判定朴槿惠受贿嫌疑不成立,但认定国库损失嫌疑有罪。二审认定青瓦台挪用特别经费罪名成立,但国库损失嫌疑不成立。
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国库损失嫌疑只有在挪用人为 " 会计关系职员 " 时方可成立。二审据此判定,国家情报院院长和朴槿惠不是会计关系职员,因而不能对其适用国库损失嫌疑。法院最终对朴槿惠适用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量刑较一审有所减少。
由此,朴槿惠任内非法行为案件二审全部结束。朴槿惠在亲信干政案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和罚金 200 亿韩元,此案正在等待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朴槿惠还涉嫌介入新世界党(现自由韩国党)党内公推案,二审被判 2 年有期徒刑。由此,朴槿惠的二审刑量总计已达到了 32 年。
来源:海外网
编辑: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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