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的升降货梯。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投诉内容:商户擅自扩展建筑使用空间,影响居住安全
线索来源:本报热线
日前,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称,恒盛豪庭12号楼一层商户为使用居民楼地下室仓库,未经审批同意,破坏一楼楼板悬浮层结构, 剪断钢筋,打开3处口子与地下室连通,并将相邻一户间隔墙打掉,在室内加盖隔层,扩展建筑使用空间。
2日9时许,记者来到群力第五大道1689号恒盛豪庭12号楼一层商户看到,相邻两户商服的间隔墙已被打通,用于加盖隔层的钢构骨架基本施工完毕,居民反映的3处地面楼板洞口,有两处洞口地面被封填抹平,另一处洞口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现场工人表示,这处洞口用于安装升降货梯,暂时没有收到恢复该部位原样的通知。
记者注意到,在该商服大门上张贴着几张告示,其中有小区物业公司于今年6月20日发放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哈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于今年6月21日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与之相关联匹配的商户《承诺书》。此外,还有一本哈尔滨鹏程建筑设计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市道里区水灵灵水果蔬菜超市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挂在大门扶手上。居民刘先生说:“与商服业主多次沟通协调,但始终没有获得积极回应。这种‘自己调查自己’自圆其说的做法,我们表示怀疑。”
民强律师事务所蔡庆治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相邻关系,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相邻居民提出异议,并主张恢复原状的诉求理应得到支持。商户未与物业公司及相关业主达成共识,单方联系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公司又未参照原建筑物建设工程图纸而出具鉴定结论报告,至少在程序上有瑕疵,缺乏公正透明。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市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通告》,未经行政机关许可,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回复】
哈尔滨景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宋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了基本情况,与居民反映的事实相吻合,已向商户送达了整改通知单,将坚决抵制破坏楼体安全结构的行为。
道里区房产监察管理大队杨队长告诉记者,依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大队已向商服业主下达《约谈通知书》,并在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后,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督促其尽快恢复拆改部位。
记者就此拨打了12319城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记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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