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很多年轻人背井离乡在外打工,由于没有经济实力就只有租房了。小刘是一名90后的应届毕业生,刚刚走出校门的她为了上下班方便决定在工作地点附近租一套房子。经过一时间的查找房源看房之后,最终选定了一套出租的房屋,并且和房东在租房的细节这些方面达成了一致。
然而搬入新家的兴奋劲还没有过去,一件事情就让小刘忧心忡忡。当天是休息日小刘在家里睡觉,可是她却听到了钥匙开自家门的声音。因为是一个人住,小刘感到有些害怕。没多久房门就打开了,小刘心想着对方既然有钥匙估计就是房东,小刘决定出去看看。
果然是房东进来了,最后房东拿走了一些自己落在这里的用品就走了。但是小刘心里并不是滋味,因为房东去之前并没有给她打招呼。虽然心有不满,但是小刘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并没有跟房东提这件事。但是没过多久小刘和房东又因为一件事情发生了矛盾。
当天小刘下班回家发现家里的一个箱子不见了,小刘还以为是家里进贼了。小刘赶紧检查了一下家里的东西,除了消失的箱子,其他的东西都没有缺少,自己的东西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于是小刘拨通了房东的电话,房东的说法让小刘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房东又来过来。
经过一番思考之下,小刘决定认真的跟房东说一下这个问题。小刘提出以后房东过去的时候可以先给她打个招呼,但是房东却表示这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想进就进。两个人就此吵了出来,那么房东有没有权利随意进入已经出租的房屋呢?
记者就小刘遇到的问题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除公安机关等公权力部门,由于公务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个人的私人住宅。既然房东已经将房屋出租了,那么使用权就是租客的,所以房东不得擅自进入租客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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