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快递员司某未经陶某同意,将快递包裹放进了自提柜,引发陶某的不满。于是,两人在手机上争执起来。由于互不买账,言语冲突上升为“当面理论”。据犯罪嫌疑人司某交待,陶某让他在小区门口等他。考虑到自己身材矮小,才1米6,于是他就准备了防卫的工具。快递员司某:“他在马路对面看到我,向我跑过来,我直接就把刀抡起来了。”
快递员持刀砍客户
司某称,自己买刀是为了防身,但检察机关发现,他与家人在事发前的聊天中,就提过"想好好砍一次人"。司某的行为,即疯狂又有不计后果。经鉴定,被害人陶某头部、颈部多处受伤,构成轻伤和轻微伤。检察机关认为,快递员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金灿:“我们综合全案的证据、砍伤的部位,对被害人追赶的方式,当中有夺刀、有隔挡,在这个过程中他都没有放弃用刀挥砍的行为,因此认定他的客观行为是故意杀人。”最终司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