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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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晚19时许,驾驶员吴师傅将公交车行驶至邵武市太阳城站时,一对老夫妇带着8岁的小女孩上车。两名老人各投了一个硬币,但小女孩没有投币。吴师傅向两位老人解释小女孩身高已经超出乘车免费标准,按规定应当投币刷卡。小女孩听后,用挂在胸前的公交卡刷卡。见此情形,两名老人十分不服,情绪激动,不断对公交司机进行辱骂。当公交车途径八一大桥时,涉事女子突然上前扇了司机吴某一记耳光。
据了解,事发时,公交车车速是每小时35公里,当时车上还有几名乘客。被打后,吴师傅迅速采取制动措施,将车停靠在路边,并选择报警。由于应对及时,车内无人受伤。
接警后,水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口头传唤当事人到水北派出所里接受调查。
经询问,涉事女子姓傅,56岁。据其供述,当时傅某因为一时气愤,于是上前掌掴公交司机。由于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案被移送至刑侦大队受理,目前邵武警方已对其依法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
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我们应当尊重他们。
多些宽容多些理解,
来源:邵武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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