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123网消息,山西路桥于2019年8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山西路桥虚假陈述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下达判决:投资者胜诉,山西路桥需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差额!
山西路桥于2018年6月22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在2014年至2017年,上市公司因为环境污染多次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罚款,但是上市公司并未及时给予披露,证监会给予上市公司顶格处罚。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山西路桥投资者索赔随即启动,随后太原市中级法院于2018年5月15日开庭审理了山西路桥投资者索赔案件,并于2018年8月14日下达了判决书。
山西路桥索赔与其他证券诉讼案件不同的是,索赔时段较长,根据法院的判决,山西路桥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8月23日,揭露日为2018年4月17日,在这近四年的时间内买入,并持有到揭露日尚未卖出的投资者都具备索赔资格。在2018年的二季度,山西路桥还有4万户股东,理论上说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该很多,不过由于证券诉讼法律法规在我国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据股票索赔123网了解,参与山西路桥索赔的投资者并不多。
股票索赔123网提醒曾经投资山西路桥或是现在仍持有山西路桥的投资者,请通过手机APP或是电脑软件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山西路桥索赔时段为:在2014年8月23日至2018年4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山西路桥股票,且在2018年4月1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山西路桥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123网参与索赔。
虽然,此次投资者胜诉,但是据股票索赔123网了解,不少山西路桥索赔的投资者还是难掩失望心情,原因是虽然获得了胜诉,但是法院判决的赔付率仅为20%,也有部分投资者表示将会上诉,股票索赔123网将继续跟踪报道山西路桥索赔的下一步进展。
附图:山西路桥《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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