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网曝在北京669路(万盛北街开往大北窑方向)公交车上,一穿戴安全员服装的男子偷摸骚扰女乘客的行径被其他乘客拍下:
视频中,该男子利用公交行驶时车身晃动的时机,不止一次将“咸猪手”贴近女乘客腿部,明显属于骚扰行为,随后女乘客发现对方不怀好意后赶紧避开。
针对该男子身份,北京公交集团于9月1日展开调查,并于昨天(9月2日)发布情况说明:
回应称:“经过查看比对着装,调查问询当班司机,排查当班乘务管理员及出车记录等核实工作,该名身着“保安”字样服装乘客,并非是公交车上安保人员(乘务管理员)。”
同时介绍了乘务管理员的着装标准规范:“佩戴帽子上有帽徽,中间为“GLY”管理员中文拼音缩写;上衣左胸为保安公司名称字母缩写加数字编号,右胸为“CHENGWU”乘务中文拼音,背部为“乘务管理员”汉字字样;右臂佩戴印有“安保巡查”字样的红袖标,车上工作期间佩戴便携式灭火器。”
而就在昨天,警方经连续工作,在外地将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某公司停车场管理员)抓获!
经过调查,案发时,王某某从郭家场桥站上车,在乘车过程中故意用手多次触碰一名女乘客身体,后在珠江帝景站下车。审查中,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同时,警方经向被侵害女乘客和拍摄视频乘客调查取证,证实了王某某违法行为。目前,王某某因猥亵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后了解到,一般情节虽不属于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严重的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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