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来偷我的西瓜,我还倒赔300块钱,你说我亏不亏。”一位中年妇女对着镜头哭诉着说起了自己的委屈。偷东西没被罚钱,自己还赔上钱?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回顾:警方认定模糊,有“和稀泥”之嫌
近日,河南淇县两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被瓜农发现。瓜农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
民警协调让瓜农赔偿300元医药费,这让瓜农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
8月2日晚,当地警方@平安淇县 做出回应:宋某及其女儿主动退还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网友热议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看后极不舒适”、“滑天下之大稽”。
也有网友对通报中的“摘瓜”一说
提出了质疑
人民日报对此发表微评
是偷还是摘?必须厘清
之后
@平安淇县 删除了那则通报
律师观点:偷瓜本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
法律专家岳屾山说,偷瓜是违法行为,如果案值较大则构成犯罪。
岳屾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像这种盗窃的话是一般按照数额来追究责任的。这种偷取或者说是窃取他人田地里的作物,其实来讲也属于一种盗窃行为,如果说金额比较少的话,可能就不构成犯罪,具体金额的话是根据每个地方不同经济状况会有各自这种入罪标准,不构成犯罪的话,我们说它还是可以受到治安处罚的。”
岳屾山表示,瓜农现场抓小偷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在此过程中造成的嫌疑人或违法人损害,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对于什么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过度,在多起正当防卫案件中曾引起争议,岳屾山表示,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正当防卫过度。
岳屾山认为,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我们国家都强调惩恶扬善,所以民警判罚瓜农向偷瓜者赔偿300元是不恰当的。
最新情况
据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8月3日晚,对“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鹤壁市公安局通报称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此事,你想说...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河南都市频道、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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