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云南昆明10月8日讯(简南俊)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男子在杭州侮辱国旗惹众怒,引发媒体竞相披露。男子当街撕扯国旗,不断踩踏,对国旗进行肆意侮辱,引人愤怒。
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嫌疑人李某某交代,当日6时30分左右,酒后爬上孝子坊19号小区铁门,折断悬挂国旗的旗杆,并将国旗扔在地上。
男子将国旗撕扯下来后,用踩踏、小便等方式对进行侮辱。据披露消息,男子李某某现年28岁,云南省昆明市境内人士,男子因涉嫌侮辱国旗被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
《国旗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旗法》第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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