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知明律师在当事人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的十分不利情形下,成功帮助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成功,今日收到立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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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林某、张某与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开发合作协议》,约定由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名下某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林某、张某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分两期开发。
在一期项目竣工后,由于房地产行情极具升温,为追求巨大利益,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林某、张某二人有任何商议的情况下,擅自与第三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不顾商业诚实信用违约解除与二人的《建设开发合作协议》,造成了二人巨大的经济损失。
该案在经由一审、二审法院审查后,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不存在违约,无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林某、张某二人的经济损失。
林某、张某二人深感冤屈,屡屡受挫的二人得知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的汪腾锋艺术诉讼法团队最擅长解决疑难复杂大案,常常能让难案起死回生,于是慕名前来求助我们团队。
接受委托后,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且一、二审败诉的不利局面,能申请到再审立案都戛戛其难。我们团队律师在与当事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交流之后,通过反复分析案情和案件材料,我们抽丝剥茧厘清了一、二审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定某些重要概念存在重大错误,错误认定我方当事人林某、张某超期完工,明显有违法治公正!随即,我们团队精心起草了一份再审申请书,凭借着我们团队的精准高效努力以敏锐独特见解还原案情本质,最终获得最高法院决定接受并立案审理本案纠纷,至此我们也迎来了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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