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10日电 (杨勇 黄小芳 徐玮婕)“摩托车驾驶员请熄火下车接受检查。”9月10日,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国道108线绵梓路绵遂桥下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从城区方向驶来的摩托车被交警拦停。
挡获的摩托车及驾驶员。 绵阳公安交警三大队提供
在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身份信息核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廖某宝的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状态。在对其驾驶的摩托车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该辆号牌为川FC09**的两轮摩托车本该于2017年10月9日进行强制报废,目前车辆处于注销状态。
民警将驾驶员廖某宝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询问,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该辆摩托车号牌与车辆识别代码不相符。在对廖某宝进行询问后得知,廖某宝于2018年5月酒驾被查处后,因未携带驾驶证其车辆被扣留,但是一直未去交管部门进行处理。他为了能够继续驾驶车辆,于是将川FC09**的号牌安装在现在这辆摩托车上,却不料还是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廖某宝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6000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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