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彝良警方
对大多数人来说,在微信中随手上传一段视频、发表一些个人观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或是聊天过程中,就能“口无遮拦肆意辱骂他人吗?
答案是:NO!
2019年8月4日,两河镇两河村小沟组村民唐某某,请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改自家的光缆线路,因微信联系不上工作人员,唐某某随即通过微信语音辱骂了该名工作人员,并将经过其屋顶上的移动公司光缆线剪断!
你以为这就完啦?不,还有更惊人的,在剪断光缆线之后,唐某某拨打了我县110指挥中心电话进行报警,并无故辱骂指挥中心的接警人员,短短10分钟以内,唐某某共计7次拨打了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并且均在电话那头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彝良县公安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唐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通过微信辱骂他人本就不可取
而这位违法行为人唐某某
不仅辱骂他人,破坏公共设施
还占用报警通道,肆意辱骂警察
人民警察不仅是平安的守护者
更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
无论是网络上恶意辱他们或是辱骂警察
都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小编只有给你唱一首“凉凉”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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