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10月3日,再有香港民间团体自发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外请愿,要求政府订立禁蒙面法。活动召集人黄引祥表示,近期的示威活动中,有部分暴力示威者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肆意堵路、纵火,使用武器袭击警务人员,甚至攻击持有不同政见的市民,并企图用口罩蒙面以躲避刑责,因此呼吁政府尽快通过立法,禁止蒙面示威游行。
参与请愿的市民们在政府总部外,拉起“”蒙面犯法,逃避刑责,堂堂正正何必蒙面犯法”、“强烈要求特区政府尽速订立禁蒙面法”等字句横幅,手持“没有蒙面法、警察执法难”等标语牌,并向政府代表递交了请愿信。
活动召集人黄引祥表示,修例风波以来,暴力示威者的暴力行为已经屡见不鲜,身为尊重法治的香港人,对这些涉嫌违法的行为是不能接受的。“很多暴力示威者,不是心血来潮,是有备而来的。”黄引祥说,“他们周身的装备,包括镭射枪、铁通、腐蚀性液体、燃烧弹等等,都是极具攻击性的武器,让他人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为了逃避刑责,绝大部分暴力示威者都不敢用真面目示人。因此我们要求特区政府从速订立禁蒙面法”。
集会现场,亦有来自各行各业的香港市民发表看法。一位女士表示,暴力示威者大肆破坏,并蒙面隐藏身份,以逃避刑责,普通市民都有可能会受到袭击,让民众感到不安,因此她支持香港警队严正执法,令香港社会尽快恢复安宁。退休警察教官何先生则表示,暴力示威者的暴力行为日渐升级,甚至用攻击性武器袭击警务人员,而这些暴力示威者往往用口罩蒙面,加大了警察的执法难度,希望特区政府能够从速订立禁蒙面法。
事实上,此前已有多个市民组织自发前往政府总部请愿,强调蒙面不能成为暴力示威者的“通行证”,强烈要求特区政府用最快速度订立“禁止蒙面法”。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也曾在记者会及个人社交媒体上表示,为令香港尽快恢复秩序,促请特首按香港法例第241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引入禁蒙面法、辱警罪、防止记者阻碍警员执法、防止宣扬“港独”,及其他可行的方法,全力支持止暴制乱。
南都特派报道组发自香港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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