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一件很科学的事,并不是看到什么就想买什么,在购买保险时还应该避免以下4种负面的想法,否则容易对保险产品产生误解或给自己造成损失。
01
侥幸心理
如不少投保人在参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了”、“不划算”,接着容易产生“坏事应该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
保险专家表示,保险业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或者概率更小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不能大意。因为侥幸心理或者因保险保障不足,而在遭受损失后追悔莫及的案例数不胜数。
02
从众心理
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容易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
从众心理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经济收入怎样,财产价值多少,工作环境如何,身体状况怎样等等,这些情况有很大差别。
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
03
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应该有的放矢,不能“责备求全”或者“扔进篮中的就算作菜”。
比如有些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儿童保险时,一味求多,几份甚至十多份儿童险累计购买,却不知儿童险的保额上限,超出部分算为无效。
又比如健康保险,购买的前提必须是看清条款责任范围,哪些状况可以投保,哪些状况属于除外责任,以及理赔的相关规定要求。如果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04
获利心理
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
即使是有投资收益险投保者,也要时刻看清保险最大的功能还是在于保障,投资获益是附加功能,不可过高地指望投连险、理财险的投资获利。
另外,确有个别投保者为了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没有得到赔款,反而因触犯法律受到严厉制裁,千万不能有此种危险的想法。
这4种负面心态,你摒弃了吗?
有意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消费者不要嫌麻烦,应该去找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代理人咨询,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既符合个人要求,又能规避风险,寻求量身定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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