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7日10时至2019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起拍价:18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拍品名称
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1号楼主楼十四层、十五层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执行案号:(2019)浙0326执671号)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陈XX、池XX
拍品现状
房屋设计用途及土地性质
1、非居住
2、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业服务用地;性质:出让
租赁情况
无
钥匙
有
配套情况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
瑕疵情况
1、被平阳县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
3、十四层房屋有未确权建筑面积约45平米(具体面积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测绘为准)(能否办理相关权证请自行咨询行政主管部门,本院概不负责,如涉违章、违建、违法占用土地等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4、房屋交付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看样后再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1号楼主楼十四层、十五层:所有权证号:0003681、0003683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259.54+223.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83+22.22米,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房屋所在的楼幢为1幢小高层,钢混结构,总层数15层,2002年建成,主楼主要为宾馆、足浴、餐饮等,拍卖对象位于第14、15层,形状均为圆桶形,外带露台,主楼共3部电梯直达十三层,十四、十五层有楼梯可上下。十四层房屋有未确权建筑面积约45平米(具体面积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测绘为准),能否办理相关权证请自行咨询行政主管部门,本院概不负责,如涉违章、违建、违法占用土地等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房屋所在区域南临江山东路、西临道坦、北临泾川中路、东临转盘。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后按裁定书指定的期限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逾期办理的,上述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款不再提留卖方应承担的税、费,非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除外。
3、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温馨提示: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较长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买受人还需再次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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