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耀文等6人涉嫌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一案。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及对辩护律师所属事务所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近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4月以来,以被告人胡耀文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昌明、夏勇中、夏绪足、胡玉春、杨理明等为较为固定重要成员的违法犯罪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三次以上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此外,被告人胡耀文还另单独实施寻衅滋事、诈骗犯罪各一次,被告人胡昌朋还另单独实施故意伤害犯罪一次。
整个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据了解,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对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庭审预计持续2天。
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