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马云以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的身份出席了2019年重庆数字博览会并发表了演讲。在演讲中,马云表示,中国的金融缺乏毛细血管、缺乏生态系统来灌溉小微金融,他同时强调,P2P从第一天起就不是互联网金融,它是一个有了网页的非法集资产业。
马云认为,互联网金融它需要以数据为基础的信用体系、以数据为基础的风控体系,它需要有强大的数据。
换句话说,由于P2P一般没有大数据的支撑,很难建立起自己的信用体系和风控体系,这种构建能力的欠缺导致P2P无法提供合格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继而转变成了“一个有了网页的非法集资产业”。
那么什么是P2P?是不是所有的P2P都不能买了?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根据监管要求,P2P平台只能作为中介机构,集纳的资金必须交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托管,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为数不少的P2P平台出现了私设资金池、挪用资金,甚至虚设标的等,行业乱象屡禁不止。
2018年以来,P2P频现爆雷潮,上海地区P2P违约规模已超2000亿元。2018年8月8日,全国互金整治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金整治办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P2P平台尽快报送老赖信息。
2019年8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互金协会公示速可贷、互联贷等第二批15家失联P2P网贷机构“黑名单”。至此,北京地区已有34家网贷机构被公示为失联机构。据公开资料,在第二批失联P2P平台中,陨石地带已于一年因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侦查,该平台实控人非法集资百亿元后失联。另一网贷平台“速可贷”负责人王东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元,被判8年。
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此前曾公开表示,P2P想要生存下来,必须定位于信息中介撮合的定位,不能把P2P搞成信用中心,不能搞资金池、搞自融。按照这个定位,当前市场上的P2P平台,还需要一段时间去去伪存精。市场上经过一段整治,哪些是真正的P2P,哪些是假P2P,监管部门还需要观察分辨。
李均峰表示,只有严格把自己定义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才能“留下来”。
也就是说,坚持作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才是真的P2P平台,而马云痛批的,是穿着“P2P”外衣,实际从事的非法集资的伪P2P。
实际上,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项创新,P2P网贷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可谓有目共睹。
作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P2P网贷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短板,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满足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市场机构统计,P2P网贷诞生10余年来,累计满足了2500万借款人,超过7亿元的资金需求,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短期融资。
在消费方面,P2P网贷平台也发挥了一定的拉动作用,消费金融贷款在P2P贷款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攀升,满足了不少用户的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金融消费市场的发展,拉动了经济增长。
因此,投资者在参与P2P网贷业务时,要有风险辨别能力。尤其是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明确P2P的中介性质,P2P网贷平台只能提供借贷撮合与匹配等信息服务,不能提供担保和保本保息等信用中介服务。
二是平台不能有资金池,要做到清算结算分离。借贷双方要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个人账户,不能把钱存入平台账户,这一点十分关键。如果平台让投资者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百分之百是非法集资。
三是借款项目要小额分散,借款方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人。
四是平台信息要公开透明,要向借贷双方提供原始真实信息,特别是真实利率和期限等信息,不能暗箱操作,不能搞期限错配。
目前,根据监管要求,P2P网贷都必须进行合规审查和在地方监管部门备案。投资者可在相关监管部门查询核实相关P2P平台的信息,以防出现巨额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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