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宁一家药店因为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为顾客测血糖,并收取3块钱费用而被立案调查的消息被各种媒体渲染的甚嚣尘上,药店免费提供血糖测量服务一时被口诛笔伐,成为众矢之的。
药店测血糖,被举报
据浙江新闻消息,近日,家住浙江省海宁市的唐先生在家附近的某药房花了3元测了血糖,原本想图个方便,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他被药房工作人员告知血糖数值偏高,药房工作人员告知唐先生很有可能已患糖尿病,这让他顿时慌了手脚。
为了搞清楚自己血糖状况究竟如何,第二天,唐先生又到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测了空腹血糖。医生判断血糖处于正常范围,唐先生才松了口气。花了3块钱,不仅白挨了一针,还吓得满头大汗。
当地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在调查中发现,该药店里收的3块钱是测血糖使用的一次性采血针和血糖试纸费用,测血糖的诊疗费用相当于免费。
但对于药店测血糖的行为定性,执法机构认定为医疗行为,并表示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普通药店违规操作属于违法行为。
无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检测血糖需要将受检者的皮肤刺破采血,是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实施,这就意味着,药店测血糖本质上也属于医疗行为的范畴。
而海宁这家药店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此不具备开展诊疗活动的资质。所以,该药店因违法开展测血糖服务已经被海宁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调查,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存在从事检测血糖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操作不规范;无法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同时,若消毒操作不当,还可能造成感染风险。
药店未取得资质而为患者测量血糖的确违反法规,收费3元更不可取。但是,在当今分级诊疗的政策设计中,零售药店不失为一种慢病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药店测血糖何时可取?
药店分布广泛,便民性强,本身就具有轻医疗的属性,血糖测量作为一项简单的诊疗活动或也应当被政策许可,而这与患者也是大有裨益的。
我国深受糖尿病困扰的患者不胜其数,由于自我药疗意识和水平较低,很多糖尿病患者不会长期做自我身体指标数据的档案记录管理,药店中由专业人员为患者进行血糖检测可以作为慢病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而关于操作过过程中的感染风险,相信随着科技的发展,传感器贴片、超声波、电磁波、纳米技术等手段的投入使用或正在开发中,血糖测量的难度将不断降低,最终使其排除在诊疗行为范畴之列,让药店的血糖测量服务不再受到法律的束缚。
血糖监测作为一种普遍的吸客行为,测血糖让零售药店于法、于理都能获得更大、更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
零售药店能够在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应该从大势出发,推进行业整体的从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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