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宜宾市叙州区“清廉叙州”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叙州区房地产管理局档案室原工作人员曾虹玉被责令辞职”的消息,迅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名普通档案查询员居然贪污70多万元……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光网友们觉得不可思议,小编也觉得又惊又恨!
近日,这一起“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有了最终结果:5月15日,曾虹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
曾虹玉,女,1989年12月出生宜宾市叙州区房地产管理局原临聘人员,主要从事档案查询工作
曾虹玉说:“2016年年底的一天,我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发现一个可乘之机,可以开具虚假房屋证明,帮助客户在买卖房产时少缴税费或免缴税费。第一次收受了上百元的好处费,一段时间后也没有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房屋中介们也接踵而来找我为客户办理业务。”
“弹指一挥间,钱就到手了。”在曾虹玉眼里,钱是来得那么容易快捷。慢慢地,她失去底线,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既然房屋证明可以作假,那么其他证明肯定也可以作假。
怀揣着好奇心的曾虹玉又发现了一个生财的“好机会”。
2017年8月的一天,她伙同黄某某通过修改税票日期来逃避缴纳房屋评估价5.5%的增值税。通过实践,曾虹玉又成功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
2018年,叙州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督查中发现,曾虹玉涉嫌为客户出具虚假房产证明、违规撤销房屋备案等问题。随后,叙州区监委对曾虹玉进行监察调查。在大量事实面前,曾虹玉供认不讳,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经查,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曾虹玉利用其在原宜宾县房管局产权产籍股和行政审批股负责档案查询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29家房屋中介及24位买卖房产客户共计73.1万元,为客户在买卖房产少缴或免缴税费、撤销房产备案、加快办理房产证件、查询房屋信息等方面提供帮助。经叙州区税务局统计认定,其行为造成国家税收近百万元损失。
“当我接受监察调查那一天起,我才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如果能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不管做什么,再苦再累,只要是自由的,我都会百倍珍惜,因为那绝对比失去自由好上一万倍。”曾虹玉深深地忏悔到。
在日常生活中曾虹玉对朋友豪爽大方,出手阔绰,长期邀请朋友聚会吃喝、娱乐,甚至购买上万元的名表、名包等奢侈品赠予朋友。殊不知出手豪爽是来源于其无视法律、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获得。至案发时,其违法所得已被挥霍一空。
鼠洞毁屋、蚁穴溃堤。
“小官大贪”虽看似不起眼,但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正如曾虹玉,虽职位低、权利小,但在两年时间内贪污70多万元,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挥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曾虹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自以为“天衣无缝”,最终深陷囹圄,受到法律的严惩,发人深省。
注:原文转载!包括图片
原标题:那个贪污了70万元的档案查询员,她后来怎么样了?
来源:叙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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