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促成其主动联系申请人协商还款,并当日支付执行款,顺利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介绍,2013年10月贾某、张某因急需用钱,向原告邢某借款50000元,约定月利率为2%,并出具借据一支,口头承诺于2016年底前归还所有本息。
经多次催讨,二人将利息清至2016年9月15日,余款经邢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贾某、张某一直未能履行给付义务。近日邢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9月4日,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信息,并根据总对总查控系统反馈信息及时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
张某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二被执行人于9月6日主动与申请人联系,一起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被告人微信转账向原告当庭兑付54200元,下欠利息原告贾某自愿放弃,使得案件顺利执结。
本案的解决得益于查控系统的强制力度,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协商履行还款义务也值得肯定。办案法官表示,希望所有失信人员都能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起营造诚实有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来源: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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