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4日,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网络发帖,反映其遭受不公正待遇并声称准备轻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丰县县委、县政府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关于李秀娟夫妇人身安全情况。
经全力搜寻,于4日18时50分许找到李秀娟夫妇。目前,夫妻二人平安无恙,调查组已安排教育、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全力做好其情绪安抚、思想疏导和配合调查工作。
2. 关于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和处理情况。
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
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6万元,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
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其中十五次越级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镇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丰县信访局接待中心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某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2019年8月2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3. 关于对李秀娟行政拘留和处分问题。
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城东派出所于2019年3月1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
2019年3月2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有殴打、辱骂行为。
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实,2019年6月21日,丰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4. 关于李秀娟丈夫梁士伟停职检查问题。
梁士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李秀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之女就读学校丰县实验小学。梁士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梁寨镇中心校于2019年3月14日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前消息>>>
女教师绝笔信事件:
当事民警否认刑讯逼供,校方将代赔36万
“徐州女教师绝笔信事件”持续发酵,女教师李秀娟发文称赴京就医时被徐州当地多部门阻拦,包括遭到派出所副所长殴打及刑讯逼供。
今日(5日),徐州丰县警方首次公开回应,称对其依法传唤且全程录视频,调查组已拷走所有视频。
当事派出所副所长否认对其刑讯逼供,但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导致部分画面缺失。
此外,李秀娟女儿所在学校校长表示,7月下旬校方已决定代赔36万元,保留对两个造成意外的学生家庭的诉讼等权利。
8月4日,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网络发求助信称,因女儿失明欲前往北京看病,却遇当地多部门阻拦,以及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的殴打及刑讯逼供。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5日,当事派出所副所长罗烈讲述传唤李秀娟的执法过程,并称其中绝对不存在殴打、辱骂等情节。
今年3月1日是罗烈值班,他称当晚9点多,有丰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前来报案表示,多次到北京越级反映问题的李秀娟,在训诫的情况下又扬言买了北京的票,准备上北京越级反映问题。
在核实情况和向相关领导汇报后,警方带着传唤证上门进行传唤。大概半小时后,罗烈被告知李秀娟拒不配合执法,不穿鞋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耍无赖。
屡次劝说无效后,罗烈申请对其进行强制传唤。但将其带至楼下后,李秀娟挣脱欲跑,因没穿鞋还摔了一跤。
为了执法安全,罗烈给李秀娟带上手铐,将其强制带回派出所。
罗烈表示,在安抚过李秀娟情绪后,对其进行了约2小时的问话。
同时,他还称在李秀娟家中全程录像,但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导致部分画面缺失,其余全部视频证据已经上交调查组,否认对李秀娟刑讯逼供。
另据丰县城东派出所所长潘荣祥称,派出所执法过程中系依法传唤、依法审讯、依法进行处罚,整个执法过程都有视频,调查组已经把视频全部拷走。
点击观看视频↑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8月4日,李秀娟在自媒体《徐州民声》发布帖文称,自己10岁的女儿梁琳(化名)去年3月被同学误伤,导致视神经损伤左眼失明。
2018年7月,其带女儿去北京同仁医院就医,被告知视力基本为0,无法治愈。其间,他们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后被丰县一位赵姓官员拦住,劝其回家。
今年3月份,夫妻两人准备带孩子到北京复诊。李秀娟在信中表示,徐州当地部门将他们一家前往北京的行为定性为“上访”,并随后对其进行“不公正对待”,要求其承认“上访”,自己被当地有关部门拦截后并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7天。
此外,其在被带走过程中,被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推搡、扇耳光。拘留期满之后,长期被不明人士监视。
根据该文的描述,今年6月25日,丰县教育局下发处分决定。决定书中称,李秀娟身为公职人员,因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已构成其他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其丈夫梁成振原为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被多次批评谈话,后被撤职。
文章最后称,“我们全家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也得了严重抑郁症,求求社会关注我们”。该文引发外界对作者可能轻生的猜测,因而迅速受到广泛关注。
@平安丰县 4日通报称,当日18时50分许,李秀娟夫妻二人已在徐州市云龙湖边平安找到,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丰县县委、县政府随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表示将对其反映问题开展全面调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一份显示日期为2019年8月1日的签署了“丰教报字”,名为《关于李秀娟反映学生梁某某眼睛被甩伤问题要求重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文件被披露。
从丰县教育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份报告内容属实,报告中显示的签发人员谢辉系丰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报告显示,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队时,拿着校服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梁琳左眼。
事发后班主任常某调查处理,未发现梁琳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梁琳正常上学。
约一个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梁琳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
报告称,丰县实验小学于2018年4月至12月之间10多次协调此事。
经法律援助中心核算,李秀娟提出索赔36万元,但涉事学生家长质疑梁琳左眼失明与拉链无关且认为赔偿金过高,未达成协议。
协调期间,涉事学生家长、学校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被后者拒绝。李秀娟称未走司法程序是律师希望治疗结束后可一次性提供证据。
对于李秀娟所言自己被截访一事,该报告中写道,李秀娟于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三次越级进京上访并登记,“教育局均安排专人接访并耐心细致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
报告显示,丰县有关部门最后一次调解发生于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
期间,由信访局局长张峰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中心校等领导参与协商。由于李秀娟提出为其丈夫恢复校长职务,以及撤销对自己的记过处分,调解失败。
7月31日,李秀娟最后一次前去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国家信访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其中建议李秀娟寻求司法途径。该《不予受理告知》出具四天之后,李秀娟的那封绝笔信在微信公众号“徐州民声”公之于众。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最新消息,今年7月下旬校方决定代赔偿李秀娟家庭36万元,但保留对两个造成意外的学生家庭的诉讼等权利。
@人民日报 昨晚(4日)对此事发表微评,将“绝笔信”形容成“一面镜子”。
“这封绝笔信,是悲情求助,也是愤怒控诉。真相如何,静待调查。人已找到,平安比什么都好。事再解决,更是众望所归。从风波到风暴,并非没有反思之处,对苍生疾苦,应多些体恤之情;对合理诉求,更应依法依规满足。若如此,何至于小事变大、大事变炸? ”
来源:澎湃新闻、观察者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