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检查过程中,民警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使用酒精呼气测试棒对驾驶员进行检测酒精。23时10分许,一辆号牌为甘M23**的越野客车经过吴凤公路22km处检查点时不服从交警指挥,民警强行将其拦停后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宏一阵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当民警要求王某宏出示驾驶证时,发现另有蹊跷,原来王某宏不是第一次酒驾。在2016年5月因酒后驾驶同一辆车被元城交警中队处罚过。
由于王某宏二次酒驾上路,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华池公安交警提醒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少司机觉得酒驾最多是被处以罚款、记分和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殊不知“累犯”将被拘留并吊销驾照。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华池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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