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其他消费者对商品的体验和评价内容,是大家选择下单与否的重要依据。但大家也都知道,“刷单产业”早已应运而生。2016年的3•15晚会,就曝光了“刷单帝国”,只要支付给“刷客”相应的佣金,没有真实货品的淘宝店也能有高信誉,在三天内升级为蓝钻,拥有200多条好评不是什么难题。
阿里巴巴对刷单也无比头痛。2016年4月至今,其已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9个炒信团伙。其中,“傻推网”这个刷单平台被查处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8万元。
“傻推网的非法获利达36万元,这个处罚和刷单平台获得的违法所得以及对整个电商行业造成的损失相比微不足道。”阿里巴巴表示,为了震慑刷单组织者,他们决定起诉刷单平台。今天上午,淘宝网和天猫网一同起诉“傻推网”不正当竞争一案,在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两个原告淘宝网和天猫网(以下简称淘宝天猫)由代理律师出庭,其要求“傻推网”赔偿216万余元。被告是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傻推网”),“傻推网”是它旗下的网站。
庭审时,双方就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数额是否合理,争论激烈。
“傻推网”
双方交易机制不同 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傻推网”代理律师则认为,淘宝天猫是网络零售平台,傻推网是刷单平台,双方交易机制不同,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同时,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刷单”是违法的。且在“反不当竞争法草案”里,也没有将“刷单”行为列入不当竞争行为中。所以,并不认为刷单是不当竞争行为。
同时,其也不认可原告的刷单会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对其产生损害的说法。“因为消费者看来评价、交易记录后,不在淘宝网的A 店购买了,还是会去B 店购买,但不论消费者择哪一家店,都是在同一个平台上消费,没有对原告造成损害后果。”
淘宝天猫
影响市场竞争秩序 属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淘宝天猫的代理人认为,其建立的评价体系,经过了10多年的评价数据积累,消费者在购物中形成了对评价数据的依赖。而“傻推网”的刷单炒信的行为,让某些商家营造出热销、好口碑的形象,提升商品搜索排名,并非通过诚信的方式来积累获得消费者好评。
刷单让评价数据受到大量污染,遭受污染的数据会对消费者产生严重误导,从而严重损害淘宝天猫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同时,刷单行为让不良卖家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流量,让诚信卖家受到影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所以从广义的市场竞争而言,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被告所理解的,双方要在同一业务范围、竞争领域里,才有可能形成不正当竞争,淘宝天猫的代理人举了个例子:“某房地产的广告里,有个拎着LV包的美女。LV就认为,这会给买房者一个印象:能住这里的都会是这样的美女帅哥,这等于是提升了这房子的竞争力。因此,LV 就以‘不当竞争’起诉了该房地产”
此外,淘宝天猫还提供一份大数据,数据显示,网店在刷单前后的销售量等数据的会有明显变化。首先,会在销售量上出现明显的增长——2倍、3倍不等,甚至10倍的增长。同时,退货量也明显增加了,还连带着出现大量退款需求。
淘宝天猫要赔偿216万
“傻推网”觉得赔偿数额太大
“傻推网”的法人杨先生也出席了庭审,他还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庭审中大多数时候低头沉默不语。他跟法官介绍说,“傻推网”是在2014年6月建立的,共运营了18个月,在关停前有1000到2000个会员商家,刷手2000到3000人。目前已经关停了该网站。
其律师介绍,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行政处罚书时,说有36万违法所得,但实际上盈利很微薄的。“刨去人工陈本17.6万。房租水电等开销要5万一年,实际盈利只有10多万,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已经罚了8万了。”
“我接到诉状后,看到216万的赔偿款,就觉得高得离谱,晚上都睡不着觉了。我并不知道‘刷单’是违法的 ,我不会拿自己的前程来开玩笑啊。” 杨先生说。
对此,淘宝天猫的律师解释,“傻推网”的刷单行为给平台造成的损失不止216万元。“消费者的线上评价,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但是评价体系遭到刷单破坏,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且他们的刷单,伪装得跟正常交易很像,我们要花很大的精力来找出这些刷单数据,这个成本也是很大的。”
且据他们了解,“傻推网”给刷手支付的佣金就近200万元,平台提出216万元的赔偿,主要考虑其非法所得、刷单数量、影响消费者等多维度数据。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