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也能买到假理财?
别不信,
这事还真就发生了!
日前,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刑事判决书显示,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上海分行就成为了一起假理财案的受害者。
案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5年4月,浙商银行西安分行金融同业部客户经理孟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中信证券公司的张经理,称建行重庆市分行有一个保本理财产品,金额4亿元,问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能不能做这笔业务。
孟某要求进一步核实,张经理将建行重庆XX支行行长张某的联系方式给了孟某。孟某与张某联系后,核实确实存在这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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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浙商银行总行批准,2015年6月,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的客户经理骆某和核保经理去建行重庆XX支行现场进行了核保和合同签订,合同总额4亿元,期限2年,预期年化收益率6.8%,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第16期”。
2015年7月,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也购买了建行重庆市分行发售的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17期,金额4亿元,期限2年,预期收益6.8%。
有意思的是,浙商银行一直未发觉这份理财产品有问题,直到银监会(现银保监会)来总行检查,才发现购买的理财是“三无”产品,无备案、无编号、无真实投向。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再次核实时,建行重庆XX支行的时任行长曹某回复,“这笔理财产品在建行重庆市分行系统内查不到。”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瞬间懵了,这个回复意味着建行重庆市分行没有发行过这笔理财产品。所幸的是,这笔理财产品是按季付息,结息正常,没有出现拖欠的情况,本金是2017年6月到期。
浙商银行购买的
这笔假理财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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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笔假的理财产品系支行长张某为帮助朋友虚构出来的,虚构的原因是某地产公司总经理找到张某贷款,但该笔贷款未能在建行审批通过,张某碍于多年的朋友情份,才想到了虚构理财产品帮助融资,从浙商银行出来的资金,最终经过中信证券转给了该地产公司。
该地产公司付出总的融资成本是每年16%,其中的2%作为佣金,给了张某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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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张某因犯受贿罪,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案发后,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上海分行均已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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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怀甜少女:还有这种操作,可怕。
@老娘就是要当律师:幸亏投了房地产,如果投了上市公司,投了哪儿的矿,就只能呵呵了。
@xhvjdufkbk:银行其实也很多坑的,要注意了!!!
@耿啸轩:银行都能上当,咱老百姓还是稳打稳扎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广州日报、证券日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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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学峰 审核:曹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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