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网讯:(王潇椐 王文斌)11月5日,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冬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穆某某受到法律严惩。
当日10时30分许,该大队公路巡逻中队在罗杨路北口设点检查时,一辆晋M牌号小型轿车距离检查点约20米外突然停靠路边,驾驶人与副驾驶位的乘坐人下车互换位置后,才继续驶了过来,被执勤民警截停。
在对之前的驾驶员穆某某询问检查中,民警闻到其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对其采取控制措施,进行了呼气检测,结果发现穆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原来穆某某当日在村里喝了点酒,随后开车回果库途中发现有交警查车,情急之下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朋友换了位置,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查个正着。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穆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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