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郑秀妍可能大家不是很熟悉,那韩国的女团组合少女时代应该知道吧?Jessica郑秀妍1989年出生于美国,2000年郑秀妍在回韩国探亲的时候被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发掘,成为其旗下练习生,七年之后,也就是2007年的8月份,郑秀妍以「少女时代」成员的身份正式出道!出道后的郑秀妍很快凭借出色的外形和天籁般的歌喉被观众奉为女神,是人气非常高的女星。
郑秀妍因想要拥有自己的时尚设计事业跟组合活动冲突而与SM公司闹僵,在跟公司的一番纠缠下退团解约,自从退出少女时代后,在韩国的她就没有了什么发展,似乎做任何事都会受到限制,在韩国的曝光度也是骤然减少,毕竟作为韩星,当时在大陆内地也是有一定名气的,之后与中国经纪公司签约。
2016年中国贵州新湃公司和海宁新湃公司与郑秀妍的经纪公司签订了演艺经纪代理权转让合同,两家中国公司也因此获得了郑秀妍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演艺经纪代理权。合同的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但是却在签订合约不久后,郑秀妍因不履行合约而被两家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郑秀妍退还已收取的授权费,咨询费并支付违约金和未分配的收入。
2017年11月27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判决,判贵州新湃公司与海宁新湃公司胜诉。 可能是因为郑秀妍觉得在中国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在中国败诉后,据将诉讼转移到韩国。
8月21日,有媒体报道原少女时代成员Jessica郑秀妍因违反合约而被中国经纪公司索赔20亿韩元(约1200万人民币)。据悉,郑秀妍在中国败诉的情况下,韩国一审二审也败诉,目前她已向韩国大法院提出了上诉。
因为南韩法律是属于三级三审制,目前郑秀妍已向韩国大法院提出了最后一次上诉。但如果此次再败诉,那么郑秀妍就将面临20亿元巨额的赔偿了。而网友们也纷纷表示郑秀妍有些「垂死挣扎」的味道,毕竟两次都被判败诉,如果没有什么新的证据,郑秀妍面临巨额赔偿的结果还是蛮大的。
有网友解释称,郑秀妍因为“限韩令”的原因而无法在内地进行活动,但也有网友反驳称:“她肯定没听从公司安排,限韩令不是借口,即使真的因为限韩令没法活动,那是公司的事,如果她遵守合约公司也不会起诉她,宋慧乔也签了中国公司,怎么没见人家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