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去年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可比克活动装薯片罐体标注的助力非遗行动,到底是公益活动还是一场骗局?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前期8个多月辗转多地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已撤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不存在的“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和实际红包数远低于允诺的红包数发布虚假广告。6月17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达利食品集团处以3673.04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此案件是一起涉及全国范围的、处罚金额巨大的虚假广告案件。
红包抽奖活动已截止
2018年8月7日,市民钟先生在涟水县某超市购买了两罐可比克薯片,罐身上印有“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的助力非遗活动吸引了他的目光。钟先生按照相关提示,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令他失望的是——跳出的页面提示活动已经结束,无法抽奖。
钟先生认为,既然抽奖活动已经结束,为何印有助力非遗抽奖活动说明的商品还在市面上销售呢?于是,他拨打了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第二天(2018年8月8日),根据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转来的投诉线索,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立即开展相关调查。
本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看到消费者钟先生投诉的2罐薯片。其中一款紫色罐装的可比克薯片,罐身上印着“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10个字,其活动内容介绍也很详细:活动期间,凡购买可比克活动装薯片,开盖扫描封口内二维码,即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1个或电子奖券,并可参与助力非遗公益活动及集卡活动,获取其他礼品。消费者扫码获得现金红包后,可选择提现或助达利食品集团进行捐赠,还可点亮文化遗产项目来参与宣传、传播活动。消费者选择助达利食品集团进行捐助的金额,将由达利食品集团全部捐赠给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用于面向青少年开展非遗教育相关活动。该活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另外一款黄色罐装的可比克薯片,文字则宣称:达利食品集团将联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发起“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公益行动……该活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据介绍,在之后开展的调查中,执法人员在市场上还发现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6日”的可比克活罐装薯片,其罐身依然是助力非遗活动宣传的包装。
随着执法人员继续调查,
猫腻1
助力非遗涉及的2个公益组织
均不存在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罐身广告宣传的与达利食品集团开展助力非遗活动的2个公益组织都不存在。据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局长郭波介绍,根据他们调查核实,“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根本不存在,而另一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早在2011年下半年就撤销了。
在采访中,记者在现场看到民政部向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一份公函,主要内容是:我部未登记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出具的时间是2018年8月29日。
而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在2018年11月5日也给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2008年年初,基金会确实设立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但当时合同约定有效期为3年。因此,2011年下半年该公益基金已经撤销。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同时澄清:从未与达利食品集团进行过任何合作。
“这跟骗子有什么区别!”在采访中郭波直言,只不过更加隐蔽和高级,而广大消费者很难察觉。
猫腻2
实际发放红包数
远低于允诺的1.45亿个
在继续的调查中,广告宣传的中奖红包和红包中奖率同样吸引了执法人员的关注。
在活动装薯片的罐身上,关于奖项设置非常明确地写着:本次中奖红包总数量为1.45亿个,红包中奖率为36%,奖项共设置7种,一等奖2888个,奖金1888元;二等奖1.888万个,奖金108元……执法人员现场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按36%的中奖率和红包总数1.45亿个计算,活动期间产品市场投放的总量应该超过4亿个可比克薯片罐体。但是,据他们调查统计,达利食品集团投放在市场的活动产品总数仅9000多万个(罐)。
“实际的红包数量远低于允诺的红包数量,而且广告宣传的2个公益组织目前均不存在,这属于虚假广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郭波进一步解释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其中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达利回应
后改口设计人员“失误”
执法人员于2018年10月12日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的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情况。
记者看到,在这份长达9页的询问笔录中,企划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承认,达利食品集团曾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福建省凯斯诺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过一份《项目捐赠三方协议书》。这份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活动,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5日至2018年5月31日。
另据记者了解,此项活动后来延长了两个月,结束日期是2018年7月31日。
为何协议中是跟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进行合作,但印在活动产品罐身广告的宣传内容竟变成了根本没有的“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和早已撤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对此,该集团工作人员回答是“不清楚”,并解释因为三方协议书是凯斯诺公司提供的。
三天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的凯斯诺公司进一步调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庚生却表示:“为什么出现‘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字样,我公司不清楚。”
之后,执法人员辗转至北京,通过跟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了解情况时得知,当初与达利食品集团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时,提供样品的外包装上明确写着“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至于为何市场上出现“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就不得而知了。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达利食品集团从原来的消极怠慢,到开始回应并解释情况。该集团于2018年11月8日向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情况汇报”解释称,因为广告设计人员的“疏忽和理解错误”,导致有极少数错误标识(约6000张)混入生产和销售环节。至于为何活动结束但活动装薯片还在生产,该公司解释:2018年7月31日,活动结束,但本公司马鞍山分厂在8月6日的生产过程中,误将2400个印有“扫码助非遗”文字的罐体投入生产,导致涟水市场上出现部分活动截止日期后生产的产品……
该公司同时还解释了红包数量问题:“如销售实现预期,则我公司派出的红包总数可达1.45亿个,但最终能派出的量亦需消费者的实际购买数、兑奖数或弃奖数而最终确定。”
最终处理
属于虚假广告
罚款3673.04万元
在案件调查期间,虽然达利食品集团提供了情况说明,并解释相关原因,在2019年3月召开的听证会上还提出了不同意见,但执法人员认为达利食品集团打着捐赠非遗项目的旗号推销商品,欺骗消费者,属于虚假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目的是为了引起消费者关注及利用消费者热心公益的心理促销产品,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郭波说。
现已查明,“可比克活动装薯片”已经销售9182.6万罐,每罐广告费为0.1元,合计广告费用为918.26万元。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019年6月17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达利食品集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达利食品集团处罚款3673.04万元,上缴国库。
来源:涟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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