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某育有一子一女。妻子离家出走后,他以无法抚养子女为借口,将5岁的女儿卖给想领养孩子的陈某某夫妇,得款8万元。之后,卢某某将这笔钱大部分用于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上的女主播。日前,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卢某某、陈某某、郑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男子陈某某2017年丧子,由于自身无法生育,他产生领养的想法,多次让亲戚郑某某等人寻找待领养的儿童。郑某某等人又找到李某某,让他帮忙寻找。
2018年11月,居住在莆田的卢某某以妻子离家出走,一人无法抚养一儿一女为由,要将5岁的女儿卖给他人抚养。李某某得知此事后告知郑某某。今年初,经李某某、郑某某介绍,陈某某与妻子吴某二人赶到莆田市,与李某某等人接洽。
今年2月,陈某某夫妇在确认卢某某的女儿身体状况良好后,开车至莆田市,将卢某某的女儿领养走。陈某某夫妇以“营养费”的名义付给卢某某8万元,双方当场签订了相关的协议书等材料。之后,卢某某将这8万元大部分用于打赏直播平台的女主播。
今年5月,陈某某携带一张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晋安区岳峰派出所办理出生申报。民警发现这张出生证明系伪造,立即将他传唤至岳峰派出所接受审查。陈某某被查后,卢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