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最怕飞来横祸。近日,深圳和南京接连发生高楼抛物致人伤亡事件。律师称:严重的高空抛物事故可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对于抛物人不明确的,将由所有有可能是抛物人的居民共同承担责任。#高空抛物可判死刑#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南京10岁女童被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伤
昨天凌晨,据@南京鼓楼警方 通报:6月19日15时18分,在南京鼓楼区东宝路8号时代天地广场,一10岁女童疑似被高空坠物砸伤。受伤女童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暂无生命危险。
据附近居民透露,楼下角落处有一个很大的垃圾堆,平日里楼上就经常有人从高处直接往下扔垃圾。
事发现场。网友图
南京市儿童医院也在昨天凌晨发布通报,经医院多学科专家组数小时地紧急救治和急诊手术,截至6月20日凌晨1点,该患儿各项生命体征平稳,后期还需重症监护和对症治疗,医院将继续竭尽全力去救治该患儿。
网友们纷纷表示必须严惩↓↓↓
深圳5岁男童被坠窗砸中身亡
令人遗憾、甚至愤怒的是,就在几天前,刚刚发生过一起高空坠物致死案例。
6月13日上午9点19分,在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一个5岁男孩跟妈妈走到一水果店门口时,忽然从高空坠下一块玻璃窗,瞬间砸在了他身上,男孩当场倒地。虽经多方全力抢救,但在16日凌晨5点12分,男童最终因伤势过重去世。这一事件,引起深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了解,事发小区在5月22日时就曾发生过坠窗事故,所幸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今不到一个月又发生了如此惨痛的悲剧。
当地媒体记者从御景华城物业管理处得知,深圳被高坠窗砸死男童家属已与当事业主、租户意见统一,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这次事件中,物业方不担责,只是作为中间协调方。至于具体赔偿金额不方便透露。
男童家属表示,目前只是达成初步的意见统一,等事情真正圆满后会正式对外公布调解结果。
高空抛物、坠物危险!
这些年来,高空抛物、坠物已经演化成我们生活中一种“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顷刻间就会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好好走在路上,
可能被“天降大狗”砸成高位截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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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完步推孩子回家,可能被板子砸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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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聊个天,可能被砸得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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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个电话,天上也能掉下来个大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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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的杀伤力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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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要承担啥责任?
民事责任:能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可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陕西律师张军表示,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在民事侵权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简单来说,责任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可能导致侵权损害发生,才能免除己方责任;若不能证明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律师谷泉表示,在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居住在高楼的人应注意,不要乱搭盖、乱摆放,以免被风刮落或者不小心碰倒,结果砸到楼下的人了。
同时,如果发现同一幢楼有可能坠物的,也要及时提醒,以免到时分不清,而自己又无法证明无责,最终也要承担责任。
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
涉及到高空抛物、坠物,有时不仅仅是侵权赔偿的问题。
例如,从楼上扔垃圾,垃圾将楼下的车砸坏,若追究起来行为人不但要做出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从高空故意扔东西致人受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明知楼下人员密集而从高空抛物,造成危害的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如果触犯刑罚,民事赔偿责任还照样承担。
未成年人高空抛物 家长替娃担责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所以,如果孩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么孩子的不当行为家长除了教育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治理高空抛物、坠物,有何有效办法?
解决高空坠物问题,单靠业主自律和宣传教育是不够的,且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上,必须从法律上加大民事追偿乃至刑事追责。
如何防范高空抛物、坠物?
一般说来,高空坠物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工地施工材料掉落、房屋外檐老化坠落、居民生活物品坠落。若不幸被“高空坠物”所伤,针对这几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
市民遇到高空坠物伤人毁物时,可以对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进行起诉。
☑如果是工地施工材料掉落可以起诉发包方、承包方和施工方。
☑ 如果是房屋外檐掉落,在开发商保质期内的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超过保质期的可以找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居民生活物品坠落造成伤害的,如果能明确坠落物体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直接起诉管理人或所有人;如果不能精确定位,就要对整栋楼上所有业主进行起诉。
要杜绝高空坠物这一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除了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外,更要靠每个公民的自觉配合。一方面居住在高层的居民不要随便丢弃垃圾杂物,另一方面市民在出行时也要提高警惕,远离工地等事故易发区。
新民眼工作室 屠瑜
综合|法制日报、南京广播电视台、央广网、南方Plus客户端等
图片|央视新闻、网络等
编辑 | 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