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是一年一度的电商交易和物流高峰期,同时也是线上线下销售纠纷集中爆发期。根据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全天各邮政、快递企业共处理5.35亿快件,是二季度以来日常处理量的3倍,再创历史新高。11月11日刚过,网络上一则双十一“快递必须当天取,不取就退件”的话题便上了热搜。
据当地媒体报道,成都一位市民反映称,其所在的小区的百世邻里快递网点贴出了一则通知,称“双十一期间货物太多,请消费者当天领取,未领取者将第二天退回公司”,这引起了该市民的不满,她认为快递本该送货上门,怎么能够要求必须当天取件。对此,当地百世汇通相关负责人称,将会让工作人员前往核实,如果属实,则会按照不诚信经营进行罚款。
作为检验物流公司服务水平的标准之一,包裹送货上门一直是快递末端派送的一大“痛点”。南都记者浏览注意到,不少网友在该新闻评论区均对包裹不能送上门表示深有同感,“我们支付了运费,为何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在更多情况下,快递员未经同意就将包裹放入代收点或者快递柜也是长期以来的消费者投诉“重灾区”。南都记者此前实测发现,快递员在未征得收件人同意前提下、将快件投放入柜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
但也有网友提出,在双11这样的业务高峰期,消费者如果不能够及时取货,累积起来会给快递员带来比平时更大的派送压力,“人家的意思就想快点取件,爆仓了,就配合一下,取走自己的件就行了,要是真不能取,就跟快递说下,都能解决”,“但确实快递也不该这么果断,相互沟通配合一下吧。”也有人建议:“可以收保管费,不取就退件太不合理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对南都记者指出,首先双11期间物流包裹量比较繁重,快递公司要求用户当日领取包裹主要是为了减轻快递网点包裹承载量,当天未取走就退回公司不仅增加自身工作量而且还会导致物流包裹遗失等可能,但另一方面快递配送本是要求送货到家的,放置网点反而减少了快递配送的工作,因此,不管是从情理还是规则制定上都是不合理的,也可能涉及到“霸王条款”等问题。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而对于上述“快件无法投递”的情况,蒙慧欣告诉南都记者,一般分为三种:无法联系用户 (可能是号码与实际不符、没有电话号码等),用户地址更新或者出错 ,“僵尸”包裹无人认领等其他无法实现配送的情况,“既然能够放在快递点,就不能说是无法投递”。
国家邮政局预计,今年的“双11”旺季高峰期峰期间(11月11日至18日),全行业处理的邮快件业务量将达28亿件。截至11月12日上午的统计显示,全国日寄发快件量排名前10的城市是广州、金华(义乌)、上海、深圳、杭州、苏州、北京、武汉、宁波、东莞。日投递快件量排名前10的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苏州、杭州、东莞、天津。国家邮政局预计11月20日前,上述地区快递服务压力较大,快件可能出现时限延长情况。
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