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振兴)11月15日,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包装”)发布公告称,11月14日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部分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裁决书》确认加多宝旗下企业王老吉公司须立即赔偿中粮包装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粮包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包装投资”)2.3亿元和773万元的利息。对此,加多宝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双方已经和解,这是非常好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将加速加多宝上市进程。
公告显示,《裁决书》裁决确认王老吉公司申请终止增资协议无效,须根据增资协议将加多宝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并完成相关的商标注入手续,而清远加多宝也须配合相关商标注入手续。王老吉公司须马上赔偿中粮包装投资2.3亿元,并支付利息773万元。智首及清远加多宝须和王老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上仲裁裁决为终局,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对此,加多宝内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2.3亿元并非赔偿,是按合约执行的正常支付金额,目前双方达成和解,是非常好的局面,加多宝将会按中粮包装公告的内容执行。”
2017年10月,中粮包装发布公告称,中粮包装投资、王老吉公司、智首及目标清远加多宝签订增资协议,协议规定王老吉公司不得晚于增资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向清远加多宝注入加多宝商标,作价人民币30亿元,占清远加多宝45.87%的股份。中粮包装投资以10亿元现金以及10亿元铝制两片饮料罐的方式出资,从而持有清远加多宝30.58%的股份。增资之前,清远加多宝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由智首全资持有。根据增资协议,增资事项完成后,清远加多宝注册资本将增加至约美金1.7亿元。
不过,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粮包装注入清远加多宝的资本已达8.77亿元。但王老吉公司并未向清远加多宝草本注入加多宝商标。因此,中粮包装于2018年7月6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王老吉公司、智首及清远加多宝草本提出仲裁申请,责成该等公司继续执行增资协议,履行彼等的增资责任,并就彼等违约对中粮包装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
为了保有加多宝商标,加多宝采用了回购股份的方式。2019年6月23日,中粮包装发布公告称,收到智首有限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回购中粮包装投资于清远加多宝草本中持有的30.58%股权申请,并愿意向中粮包装投资归还其已于清远加多宝草本作出的现金及资产注资总额。
业内人士认为,经过这次仲裁,中粮包装要求赔偿2.3亿元是为了加快王老吉公司把加多宝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的速度,这样中粮包装将稳固在加多宝内部的股权。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有助于加多宝的上市进程。
中粮包装也在公告中称,董事会相信上述仲裁裁决能有效确保中粮包装投资根据增资协议在清远加多宝中的股东权益。中粮包装收到上述仲裁裁决后,已和加多宝进行有效沟通,将与加多宝集团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加多宝上市计划,从而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