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北 每经编辑:段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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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一审判决书显示,由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担任综合部主管的被告人项某,利用负责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
上述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项某从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先后收受奇瑞新能源、申龙客车、比亚迪、众泰新能源、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车、广汽新能源、郑州宇通、东风、长城、金龙、上汽乘用车、长江汽车、循道新能源等15家汽车企业工作人员的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25万余元。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要对在本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必要的远程实时数据动态监控,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接入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平台。
资料显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全称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该中心是上海市唯一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分析机构。主要职能包括采集上海全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展消费者驾驶行为与充电行为的研究,为全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制定与评估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规划提供咨询服务与决策依据等。
上述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