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外网
驻港部队帮助市民清路障。(图片取自@驻香港部队微博)
海外网11月17日电 驻香港部队官方微博16日发文称,当天下午4时20分左右,驻香港部队官兵协助市民完成清理路障的工作。不仅恢复了交通,还赢得现场民众的阵阵掌声。然而,这一暖心举动却被有心人士泼脏水。
“纵暴派”泼脏水,论调阴阳怪气
据香港橙新闻报道,香港反对派议员毛孟静16日在社交平台发文,对驻港部队清理路障发表阴阳怪气的论调。她还以2018年“山竹”台风期间驻港部队做义务工为例,叫嚣称此类举动“想等香港人习以为常?”
有大批香港网民在毛孟静贴文下留言批评,有人呼吁毛孟静,“麻烦你多做些有建设性的事。叫人出来清理路障。香港不需要只懂指手画脚的政棍,我们需要有心及用行动为香港好的代表。”
也有网友质疑毛孟静搞双重标准,“‘山竹’台风时,解放军出来帮手清理,你们也没说什么,而暴徒破坏防火、杀人,市民自发出来清理被人打,你们也不出来谴责。现在你们没有胆量出来帮市民清理路障,却立即出来说解放军?”
无独有偶。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谭文豪、郭荣铿也大放厥词,污称驻港部队“严重破坏一国两制”。对此,爱国爱港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予以批判,“郭荣铿不单不懂主持会议,更不懂如何做人!反对派全部都是想整死香港的汉奸!”
驻港部队帮助市民清路障。(图片取自@驻香港部队微博)
各界专家:驻港部队义务帮忙,合情合理
对于驻港部队义务清路障一事,有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驻港部队官兵一向可以外出进行非军事的正常活动,清理垃圾的行为并不是《基本法》第十四条所指的“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李浩然指出,驻港部队官兵一向可以外出进行非军事的正常活动,不过,驻港部队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而已,但这不代表官兵不得外出活动。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根据《驻军法》第十一条,香港驻军进行训练、演习等军事活动,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利益的,应当事先通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但这次清除路障并非军事行动或演习,驻港解放军可出营做义工,这也与《基本法》十四条或十八条无关。
谭惠珠进一步解释称,《驻军法》第十六条对于香港驻军人员应该履行义务的规定中第四项为:爱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共财产和香港居民及其他人的私有财产。谭惠珠认为,驻港部队协助清除路障正是爱护特区公共财产、释放正能量的活动,“他们同市民一样爱护香港”。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田飞龙也表示,驻港部队行为合法合理。他指出,驻港部队清理街道的行为并非涉及“社会治安”的问题,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因此并没有触及任何法律。另一方面,他又指出,从现场市民的反应就可以看出驻港部队的行为受到大家的欢迎,因此是合乎情理的。
军事界专家也发表了类似的观点。军事专家宋忠平表示,驻港解放军走出军营,做的是义务工作,去年在台风过后也曾做过,“很正常”。军事专家梁国梁则指出,示威者在九龙塘堵路,本身已妨碍了驻港部队在九龙塘军营的出入,军队予以清路实属正常。
香港市民为驻港部队暖心举动鼓掌。(图片取自@驻香港部队微博)
香港市民的掌声说明一切
“道路犹如一个城市的血管,一团团黑色的病毒(黑衣暴徒)自11日起肆意堵塞各主要干道,更四处纵火,甚至以汽油弹袭击驾车路过的司机,令整个城市陷入半瘫痪的状况,要全港市民为暴徒的行为买单。”香港《文汇报》17日撰文写道。
报道称,17日驻港部队官兵自备扫帚及铲等清理砖头,并移开铁栏,用扫帚扫去地上杂物,有市民在旁为他们鼓掌及欢呼。众士兵在完成清理工作后,每两人一排列阵缓步跑回军营内,整个过程大约半小时。
在清理期间,有记者向驻港部队官兵了解是谁派他们出来清理路障,其中一名负责指挥的人员表示,他们是自发出来,“止暴制乱,每个人都应该做。”也有记者询问会否担心他们突然出来会让人感觉像执法行动,给香港市民留下负面印象。该名负责人则回应:“香港市民的掌声就是最好的形象。”他还呼吁该记者不要再拍摄,“放下手机,一起清理吧!”(海外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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